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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法规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发布者:广州法律在线 阅读:18953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确保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备。
 
三、必须确保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满足生产安全需要。
 
四、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五、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和危险工序持证上岗。
 
六、严禁转包分包、委托加工和违规使用氯酸钾。
 
七、严禁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八、严禁高温、雷雨天气生产作业。
 
九、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
 
十、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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