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Cookie  [登陆] [注册]  
 
婚姻继承  

离婚案件收集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者:广州法律在线 阅读:19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当事人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运用往往存在误区。这是因为当事人一般缺乏法律知识,容易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法律条文。另外,受社会流传的各种错误说法的影响,也会事倍功半。如受社会上流传的"谁先起诉谁吃亏""带孩子财产会多分""如果对方不同意,第一次打官司法院一定不会判离""只要找出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一定能得到赔偿"等观点的影响,在取证方向上产生偏差,甚至花冤枉钱、办冤枉事。长济律师提醒您,在证据收集及其运用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举证时限。
    
目前,广州的法院一般都能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给予原告一个举证的时限,如果原告在举证时限内没有举证,法官当然不会主动告知你丧失举证权利,但有经验的对方律师会及时指出来,使当事人陷入尴尬境地,甚至失去了财产分割的机会,这是非常让人痛心的。

     2、注意运用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此外鉴定报告,比如价格鉴定、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3、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取证技巧。
     
多数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这里就争取子女抚养权取证问题提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业务领域
更多>>
· 王朝金律师擅长领域之一:
· 王朝金律师擅长领域之二:
· 王朝金律师擅长领域之三:
· 王朝金律师擅长领域之四:
·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个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建筑与房地产
· 婚姻、继承等法律纠纷
· 工伤赔偿
· 商标打假与维权
· 公司法律业务
诉讼常识
更多>>
· 广州市各法院联系方式
· 刑事诉讼期限及犯罪嫌疑人
·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
· 必须先经复议后起诉的行政
· 何种案件可要求对方承担律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疑难案
· 各类诉讼案件时效汇总
· 当您遇到特殊民事案件时
· 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时间
·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 内容更新中...
· 内容更新中...
· 内容更新中...
首席律师 | 业务领域 | 法律法规 | 经典案例 | 在线留言 | 收费标准 | 法律博客 |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0号富力盈通大厦3708室     

  E-mail:a-jin2006@163.com   

粤ICP备09195841号

武汉微信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