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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律师的工作范围 |
发布者:广州法律在线 |
阅读:19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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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 ☆ 审查管辖 ☆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律会见被告人, 会见时,律师可以了解以下情况: (一)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到起诉书的时间; (二)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三)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四)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五)被告人关于无罪辩解的理由; (六)有无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七)是否有立功表现; (八)是否存在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等情况。 (九)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 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 调查和收集证据 ☆ 参加法庭审理 ◆ 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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