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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审判阶段律师的工作范围

发布者:广州法律在线 阅读:19137
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
审查管辖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律会见被告人,
会见时,律师可以了解以下情况:
(一)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到起诉书的时间;
(二)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三)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四)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五)被告人关于无罪辩解的理由;
(六)有无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七)是否有立功表现;
(八)是否存在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等情况。
(九)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 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调查和收集证据
参加法庭审理
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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