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东方网)
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号称“天下第一考”。刚刚结束的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被暴考前2小时泄题。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兼任国家司法考试培训师的张进德博士认为如果经查证属实,那么相关人员已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
根据一般常理分析,泄题的主要渠道有以下几种:一、出题人;二、试卷印制环节的具体操作者;三、试卷印制完毕后的掌管试卷的相关官员;四、试卷在运送环节的具体操作者。“任何渠道出现问题,都要承担责任。试卷内容的传播者也要承担责任。这是一种刑事责任,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
笔者虽然已执业数年,但对于当年的国家司法考试的备战历程仍心有余悸,我记得那一年的通过率为7%,比起注册会计师应该是算很低的了。时隔多年,不知道从哪里弄到我的电话,偶尔还收到司考培训班的骚扰电话和短信,我不以为然。我始终认为既然想从事法律这一行,还是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如果连司法考试都想走捷径,以后如何指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当然,有需求就有市场,也不是所有参加司考培训班的学员都是抱着走捷径的目的,有时候学习方式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而真正的问题出在培训班举办人身上,为了履行通过率的承诺,想尽一切办法,甚至铤而走险,通过非常的手段从非常渠道获取一些司考命题信息,甚至是题目原型。只是纸始终包不住火,一旦被查实,相关责任人员将难逃法网,而被连累的考生也将面临考分清零、甚至一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严重后果。
相关法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98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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